登录/注册

文旅安全 | 安生生产月文旅行业安全知识宣传

发布时间:Jan 17, 2025 | 作者:贵溪文旅 浏览量:1


旅游安全小常识乘车安全事项

1、游客在车辆停稳后方可下车,按先后秩序上下车,讲究文明礼貌,优先照顾老人、儿童、妇女,切勿拥挤,以免发生意外。

2、游客在乘车旅途中,请不要与司机交谈和催促司机快车、违章超速和超车行驶,不要将头、手、脚伸出窗外,以防意外发生。

3、游客下车游览、就餐、购物时,请注意关好旅游车窗,拿齐自己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若出现遗失旅行社概不负责。

4、游客乘坐飞机时,应注意遵守民航乘机安全管理规定,特别是不要在飞机上使用手机等无线电讯工具或电子游戏等。

5、不要向车窗外扔废杂物品(特别是硬质物品),以免伤害他人。

  住宿安全事项

1、游客入住酒店后,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熟悉酒店的安全出路、安全楼梯的位置及安全转移的路线。

2、注意检查酒店为你所配备的用品是否齐全,有无破损,如的不全或破损,请立即向酒店服务员或导游报告。

3、物品应存放于酒店服务总台保险柜,不要随身携带或放在房间内,若出现遗失后果自负。

4、不要将自己住宿的酒店、房间随便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或自称酒店的维修人员随便进入房间,出入房间要锁好房门,睡觉前注意房门窗是否关好,保险锁是否锁上,物品最好放于身边,不要放在靠窗和地方。

5、游客入住酒店需要外出时,应告知阻随团导游,在酒店总台领一张饭店房卡,卡上有饭店地址,电话,如果你迷路时。可以按卡片上地址询问或搭出租车,你就会安全顺利回到住所。

6、如遇紧急情况,千万不要慌张。发生火警时不要搭乘电梯或随意跳楼;镇定地判断火情,主动地实行自救。若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重衣服压火情,必须穿过有浓烟的走廊、通道时,用侵湿的衣服披裹身体,捂着口鼻贴近地顺墙爬起,大火封门无法逃出时,用侵湿的衣服披裹身体,被褥堵门缝或泼水降温的办法等待救援或摇动鲜艳的衣服呼唤援救人员。

文物保护知识

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近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等。按其价值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3条、第13条)

可移动文物包括: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可移动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其中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3条)

受国家保护的境内文物

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3.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4.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2条)

国家鼓励或奖励有文物保护行为的单位或个人:1.认真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文物成绩显著的;

2.为保护文物与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

3.将个人收藏的重要文物捐献给国家或者为文物保护事业作出捐赠的;

4.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

5.在考古发掘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

6.在文物保护科学技术方面有重要发明创造或者其他重要贡献的;

7.在文物面临破坏危险时,抢救文物有功的8.长期从事文物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12条)

文化经营场所安全提示

1.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控告和制止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3.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各娱乐场所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示和应急照明设施。

5.各娱乐场所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

6.消防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2小时一次。

7.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8.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9.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10.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11.公共娱乐场所内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12.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13.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组织人员疏散。

14.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头像
0/100